2022-06-19 10:33:39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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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护师考试科目有哪些这个问题相信很多考生都想了解,下面是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主管护师考试科目包含“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对应关系表
科目 | 内容 | 所占比例 |
基础知识 |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辅助检查 | 内科35%、外科35%、妇产科15%、儿科15% |
相关专业知识 | 护理健康教育学、医院感染护理学、护理管理学 | 护理健康教育学30%、医院感染护理学35%、护理管理学35% |
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对应关系表
专业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护理学 | 内、外、妇、儿各专业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内、外各占30%,妇、儿各占20%) |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综合护理内容(内、外科各占30%,妇、儿各占20%) |
内科护理学 | 内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 内科护理学内容 |
外科护理学 | 外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 外科护理学内容 |
妇产科护理学 | 妇产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 妇产科护理学内容 |
儿科护理学 | 儿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 儿科护理学内容 |
社区护理学 | 社区护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等内容 | 社区护理学内容 |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6、《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护理专业主管护师须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