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6 11:32:34来源:转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以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贯彻意见》(漳政综〔2016〕13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发展我市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型城市建设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力创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培育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2018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其中,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长泰县、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均不少于10万平方米,其他县区至少选择一个项目作为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
2019年,新建建筑1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 ;全市各地主城区5000平方米以上、乡镇10000平方米以上国有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等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认定标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国资委、住建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计委
(二)加快建成产业基地。根据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及市场需求,依据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布点规划确定我市建筑产业基地布局,实现产业布局合理、产能适度、规范有序、良性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商品混凝土搅拌厂、预制管桩厂、水泥生产企业、水暖生产企业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等延伸产业链,结合产业发展,投资建设满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需要的现代化产业基地。引导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完善产品的品种和规格,积极发展柔性制造技术,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支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标准化、系列化、规模化生产,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三)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水平。引进高水平设计研究院所与培育本地骨干设计队伍相结合,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强化装配式建筑模数化设计管理,确保部品部件满足标准化和通用化要求。推广结构主体部件、内装修部品和设备管线的装配化集成技术。发挥设计单位的龙头作用,运用和完善标准化设计,实现装配式建筑一次设计,避免二次拆分。鼓励装配式建筑设计采用隔震减震、支撑体—填充体(SI)住宅体系、智能化、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提升建筑品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四)提升装配施工水平。鼓励施工企业及时总结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特别是施工安装成套技术、安全防护和质量检验技术,组织编制施工工法;加强对承重预制构件、套筒和灌浆料、建筑结构用胶等主要材料、构件的进场管理;推广预制构件吊装、支撑、校正等专业施工设备机具,提高装配施工技能,提升技术工艺、组织管理水平。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推行绿色施工,采用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新模式,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降低劳动力投入。探索和建立施工现场环保方面的差异化管理办法,在建筑垃圾处置、用水用电、扬尘整治、噪音控制等方面实施更严格的差异化管理,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
支持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2018年起,凡适合工厂预制的新开工的保障房、学校、医院、办公综合楼、停车楼等新建项目的楼梯、楼板、内墙板、空调板、阳台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小跨径桥梁梁片、管廊、管沟、检查井、河道坡岸砌块、栏杆、路缘石,以及工地临时地面和临时围墙等,应当使用部品部件。按规定使用而不使用部品部件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环节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财政部门可在工程项目预(结)算、控制价评审加以把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教育局、卫计委
(五)推行信息化管理。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设计、生产、施工和运维全过程推广应用BIM技术,实现各环节数据共享,提高整体效率。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实现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的管理追踪、维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科技与知识产权局
(六)推进建筑全装修。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建立健全与装配式建筑相匹配的分阶段验收制度,允许装配式建筑采用结构工程与装修工程交叉作业,分阶段验收。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积极推进装配式内装产业链的集群发展,引导符合装配式装修技术和工艺标准的新型材料的研发、生产。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鼓励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采用全装修交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发改委、经信委
(七)促进绿色发展。推进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研发推广装饰与保温隔热一体化墙板、屋面,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到2020年,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不低于50%。装配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在绿色建筑评价中逐步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权重。